相应的,多人作案也不爱搞分尸那一套,脏兮兮的容易留下痕迹不说,搬运起来还没有整尸搬运的方便。而单人运尸的,许多都是被迫分尸的,因为搬不动。
总而言之,凶手对尸体的额外处置总是有原因的。刚刚杀人的12小时乃至于24小时,对凶手来说,也是处置尸体的黄金时间,浪费越多越容易被抓捕。
而本案的尸体被打的面目全非,完全无法辨认,这是凶手一拳一脚打出来的,从一个残酷的角度来说,这也是凶手的投入,他为什么要将体能、力量和时间等要素分配到这部分——受害者的身体同样遭受了多处创伤,死因则是肋骨骨折后造成的死亡。
虽然在很少杀人的君子们听来,凶手的脸部伤痕像是一场殴打后的副产物,可如果略有殴打和殴打致死的经验的话,就会知道,要将一个人完全的打的面目全非,是非常困难的。
这方面可以参考拳击赛、黑拳赛和霸凌现场。大部分的拳击手需要三个回合以上,才有面部肿胀和眉骨撕裂等一看就伤的很重的情况出现,而这个级别,其实也称不上面目全非。
黑拳赛和霸凌现场其实也差不多,想要当场打的妈都认不出来,需要打的很仔细才行,大部分的鼻青脸肿,其实都发生在被殴打的第二天甚至第三天。
所以,本案的尸体被打得无法辨认,大概率是凶手有意为之,且是一种掩饰。
凶手为什么要让尸体变的难以辨认?为什么要掩饰自己的这种行为?
有很大的概率,就是因为辨认出了尸体的身份,很容易导致凶手的身份暴露。
江远现在做的案子多了,许多案子套用以前的经验,就能猜到三分。不过,这种猜测是不拿稳的,所以,江远也不说这个案子是真的抢劫案还是伪装的抢劫案,先确定尸源了再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