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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06章 我去上京,你去王庭(3)(第1 / 2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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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老大,你这是什么表情?”赵凤问道,“如果你不愿意,我大不了以后不说就是了。”

林成平低声咳嗽了一声,用极低极为含糊的声音说道:“多加些大姐的戏份。”然后扭头就走了。

赵凤目瞪口呆,看着林成平渐渐远去背影,翻翻白眼:“让你装!”

赵凤努努嘴。将林成平经历的事情以另一种角度进行了解读。

从前,有一个命运艰苦,但是性格倔强的孩子。小时候家里遭遇了大火,瞬间变得穷困潦倒,剩下一个大姐和六个弟弟,一家大小望眼欲穿。所有的担子都压在了这个孩子身上。于是在夜幕降临、华灯初上的时节,这个孩子一拍桌子决定参军加入镇北军。希望靠着微薄的俸禄来养活一大家子。从澶州到草原,整整三千里路,磨破了鞋子,干裂了嘴唇。湿润了眼眶,划破了衣服。

别了,我的江南小镇、小桥流水。我来了,眼前的沙场征战。草原大漠。

军营的日子是枯燥而且无趣的,一眼望去,只有草原,草原之后还是草原,青草幽幽,没有一棵中原的大树,没有一条的小溪。可是每月微薄的俸禄成了这个孩子的希望和寄托。日子一天又一天,这个从江南澶州来到草原的孩子逐渐长大,愈发的坚强,愈发的勇敢。

右帐王庭南院大王阿骨打领兵叛乱,那阿骨打长得三丈有余,力大无穷,好似天上下来的修神罗刹,这个孩子临危受命,毫不畏惧,和那阿骨打大战三百回合,从白天打到黑夜,从晴天打到阴天,最后终于割下了对方的脑袋。

在床上躺了几天,林成平就可以下地走路了,但是身子骨依旧虚弱,没走几步身上就已经虚汗淋淋。此时的大壮总会蹲在不远处,脑袋随着林成平的步伐一抬一落,一抬一落。

赵凤看到老大的身子一天好过一天,心里高兴,也会顺手在厨房做给林平成的鸡汤中捞几块嫩肉尝尝鲜。每当大壮看到这种场景,总会幽怨的看赵凤一眼,好像和赵凤有深仇大恨似得。

赵凤两根手指头捏着鲜嫩的鸡肉,吃也不是,不吃也不是,最后决定还是吃了吧!于是一仰头,一张嘴,吞了下去,再喝一口热茶,余味无穷,还不油腻,美啊。

又过了几天,林成平已经可以出营帐了,清新的空气迎面而来,带着草原特有的味道,一览无余的地平线远方有一轮新出生的太阳正在冉冉升起,彰显着无穷生命力和活力。

不少士兵看到林成平都报以真诚的微笑,然后微微弯腰表达自己的敬意。镇北军常年驻扎在草原之上,在潜移默化的过程中已经或多或少接受了匈奴人的礼仪,比如弯腰表示敬意。

林成平听完赵凤的叙说,脸色变得越来越精彩,燥热的不得了,好像如同吃了裹着糖稀的黄连一般,外面是甜的,可是一咬才知道里面是苦的:“赵凤,你讨打啊!”林成平举起拐杖就要打。

赵凤伸手接住林成平的拐杖,有些埋怨的说道:“老大,你先别打,我还没说完呢。”

“还有?!”

“当然,最精彩的在后面。”赵凤擦擦已经唾沫横飞的嘴巴,“杀了那阿骨打之后,这个孩子受了重伤,摇摇欲坠,在快晕过去的时候,喃喃了一句话:‘大姐、兄弟们,我想你们。’”赵凤意犹未尽的说完,好像将自己都感动的要哭了。

林成平感觉浑身上下都沾上了初春时节草原上到处飞扬的蒲公英,痒的难受,自己咧咧嘴角,矫情两个字印入脑海。

林成平有些不习惯的弯腰回礼,整个镇北军能够受到弯腰礼节的不过夏侯大将军。将赵凤叫过来,林成平有些疑惑的问道:“这是怎么回事?”

赵凤眼神飘忽不定,看看左边,又看看右边:“老大杀了阿骨打,立下了不世功劳,他们弯腰行礼也是应该的。”

“应该个头!”林成平顺势踢了赵凤一脚,自己虽然斩杀了阿骨打,立了大功。镇北军士兵有些敬慕可以理解,但是弯腰行礼还不至于,“说,到底怎么回事?”

赵凤轻巧躲过林成平一脚,讪讪一笑:“老大,我和兄弟们略带夸张和演义色彩传诵了您老伟大光荣的事迹。”赵凤识得大体,末了不忘拉上兄弟们一起垫背。其实镇北军大营里流传的林成平事迹都是赵凤一手编纂的。

林成平微微皱眉:“什么事迹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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