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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31 绳断分明(第2 / 3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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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这种法制思路的普及由沈哲子这样一个当权者主持推广,其实是很难收到成效的。阻力一方面来自民智和积俗,另一方面自然来自那些享有特权的乡宗们。

所谓皇权不下乡,皇权在乡野的一大体现就是仲裁权,而这一权利是长期被地方上的乡望首领所把持的。

沈哲子眼下还仅仅只是摆出了一种姿态,并没有真正下手,那些时流乡宗们便通过这种自残的方式做出自以为很聪明的抵制,鼓动乡民入讼,其实是主动把他们所把持的仲裁权上交。

这些人的行为逻辑是建立在沈哲子应对无能的基础上,但这本身就是沈哲子的目标之一。如果他连当下这种局面都应付不了,所谓上下贯彻的改革也根本就无需再提。

当然想要凭着这种兴起于一时的法制建设,其实也很难彻底瓦解乡望乡愿对民声的把持,但却是一个非常好的开始。

梅陶都能察觉到的隐情,沈哲子又怎么会不清楚。唯法以论,在当下而言其实是一种很怪异的论调,很多人仍然只将之当作沈哲子的一种权变手段,其实是缺乏正确的认知。

这种应对从对方立场而言不可谓不正确,但从沈哲子的视角看来,这种推波助澜也是一种可以为他所用的助力。

先将稍后那种沉重的诉讼成本和压力抛开不谈,眼下可见的好处便有几个。

第一点是时人虽然不认可沈哲子的治国方针,但并不是通过武力来对抗,而是采用这种煽动的侧面回击。说明他们已经达成一种共识,那就是对沈哲子当下权势的认可,使得他们不敢进行正面的对抗。

强大是一种感觉而不是一个事实,当所有人都认可你的强大,你才是真的强大,这种心理上的压迫有时候比真正的刀兵杀人还要有效。

这一次的逆案审断,流程是四月望日直到五月朔日,这半个月的时间收集诉讼案卷。而整个五月的上半月就是将案卷归档整理,自五月下半月开始正式审理逆案并其衍生讼案。

干掉诸葛恢并其身边的青徐侨门残余,从来都不是沈哲子的主要目标。从他南来归都,诸葛恢并其党羽结局如何便已经注定。

沈哲子的真正意图,是要借由这一次的事件,对江东朝廷整个司法体系进行一个彻底的梳理和创建。在这一目标前提下,所谓的逆案涉案人等,仅仅只是搂草打兔子、捎带手的附加收获。

军队的本质是向外征伐,以获取更加丰富的资源,只有不断的新资源涌入,才能抵消维持军队的庞大成本。

至于将军队用于镇压内乱,根本就是药不对症。内乱的本质是资源存量的分配方式崩溃了,即便是用军队平定了,从整个国家角度而言并不会带来新的资源增量。镇压内乱最有效的方式还是以军队作为武力上的震慑,通过行政手段解决内部的实际问题。

眼下这种状态,看似群情骚然,但正是沈哲子希望促成的一种状态,他手中王师对内以震慑,对外以征讨,所以在他看来仍是一种良态。

以武干政,看似干脆,但江北军队调集南来,真正收效如何暂且不论,单单钱粮的耗费已经足够他再组织一次向河北的征讨。在治国层面而言,武力是逻辑推演的最终手段,而非首要选择。

至于第二点,眼下这种事态汹涌的入讼,本身就是一种下及郊野的普法。以往很难发生这种大规模的诉讼,因为在乡愿层次便已经被阻拦,民间纵有什么冤屈也很难达于上听。乡野民间仲裁,本身就是那些乡宗土豪所拥有的特权之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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