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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52章 落户买地(第1 / 3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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它的内容不复杂,主要就是将在异地,尤其是大城市里居住的权利和财富联系起来。

比如你在伦敦租的房子,年租金如果低于十磅的话,当地就可以把你遣送回原籍。

十磅可不是一笔小钱!

一个女仆的平均年薪也就五磅,力气比较大的男仆多一些,差不多九磅。而普通的帮工,一年到头最多挣到五到六磅。

所以这个十磅,对普通人来说亚历山大的,基本上得不吃不喝才租得起呀!

土地是没罪的,理查德虽然坏得掉渣,但是他的地盘却是一块山清水秀的好地盘。与欧文的浮翠山庄,一湖相隔。

机会难得,不说夏青黛,就是欧文也挺心动,只是他没有钱。

但是他的“神”想买,他很愿意跑腿并负责管理的。

十八世纪的英国,虽然并不严格限制人口流通,但是也有户籍制度,被称为定居制度。

从十七世纪后半叶开始,到二十世纪前半叶止,这个定居制度,前后也存在了近三百年的时间。

好在如今已经是十八世纪末,进入了工业革命的时代。

虽然手工业在机器的影响下举步维艰,但是与此同时又产生了大量的工业就业岗位,以及其他新兴行业。

这就对劳动力的需求又增加了,于是定居法在近几年便又有了些新变化,但此处不做详述。

因为“财大气粗”的夏青黛,不必为此伤脑筋。

而且她也不是要跑伦敦城里去定居,她只是需要一个合法的身份,搞定“原籍”,以便买下她看中的土地。

针对的是大量出现在城市里的贫民。

英国因为羊毛好卖,是全欧洲的羊毛产地,由此曾出现过“圈地运动”,就是乡绅贵族把农民从土地上赶走养羊。

没有了土地可以耕种的农民,没办法就只能向城市流动,以寻求打工挣钱的机会。

但是当时的社会也没那么多就业岗位呀,于是城里就诞生了好多流民。

流民变多了,社会治安自然也就下降了。为了解决这个难题,定居法应运而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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